新標準監測的污染物項目在原標準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3項的基礎上,增加了PM2.5、臭氧、一氧化碳3項,并將原來的每日發布一次數據,改為每小時發布一次。通過新的監測數據發布系統,市民可以對太原市的環境空氣質量認識更加清楚、直觀、準確。
據了解,經山西省政府批準,山西省決定從2013年1月1日起,11個設區市全部實施環境空氣質量新標準監測,并實時向省環境監測中心站上傳監測日報數據和實時報數據,確保2013年6月5日統一在各市環保局官方網站及當地主流媒體發布本市各空氣質量自動監測點位監測數據的實時報與日報。
同時,山西省政府將把此項工作列入各市2013年度環保目標責任制進行考核,實時報監測數據將作為評價各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情況的重要依據。